靜壓樁的驗收、起吊、搬動、堆放
1、預制靜壓樁大多由專業廠生產供應,進場后應與監理單位共同按“預制鋼筋砼方樁(04G361)”和設計圖紙及《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》(GB50202-2002)對靜壓樁進行驗收,并要生產廠家提供預制方樁合格證、檢測報告等有關質保資料。
2、預制樁應達到設計強度的70%方可起吊,強度達到100%方可運輸。樁在起吊和搬運時,必須做到平衡,不得損壞。水平吊運可采用二點起吊,吊點距樁端0.207L(L為樁長);一點起吊,吊點距樁端0.29L(L為預制樁長,在10米)。
3、預制鋼筋砼方樁的外觀質量應符合下列規定:
表面平整、密實,掉角深度不超過10毫米,局部蜂窩和掉角的缺損面積不得超過全部樁表面積的0.5%,并不得過分集中;砼的收縮裂縫深度不得大于20毫米,寬度不得大于0.15毫米,橫向裂縫長度不得超過邊長的1/2;樁頂與樁尖處不得有蜂窩、麻面、裂縫或掉角。
4、預制靜壓樁的堆放
預制靜壓樁的堆放場地要求平整堅實,不得產生不均勻沉陷。堆放層數不得超過4層,不同規格的樁應分別堆放在不同地方。堆放必須二點墊高、墊平、墊實。墊點為0.21L,要求墊點對齊。